企业条件: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推荐单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④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以及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和一个月的会计表。
⑥ 可以证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
⑦ 高新技术企业需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⑧ 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⑨ 地方财政部门匹配资金的项目,须出具地方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另外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支持资金:
一般项目地方资助15-40万不等,国家支持50-100万之间。
初创项目地方支持10-25万不等,国家支持50万之内。
重点创新支持100-200万之间,地方支持额最低60万元。
也可申请国家贴息贷款。